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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麦舆情一周观察:军训教官和师生的另一场伤痛|红麦舆情-凯发真人

来源: 时间:2014-09-03 18:44:05 编辑:李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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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之二:立法禁啃老

 

  8月29日,《三湘都市报》一篇《29岁男子告父母“不养之罪”:我不是啃老是没能力》的报道引起社会对“啃老”问题的再度关注,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位年轻气盛即将步入30岁年的长沙男子,从湖北荆州来到湖南长沙,再到广州的转战卖苦力艰辛生活,使得自己迫不得已寻求“不养之罪”的事实经过。

  自2011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市开始陆续出台相关养老政策,赋予更多老年人拒绝成年子女“啃老”的权利。今年6月,山东省还颁布了关于《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8月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和《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分别获得审议意见。

  其中,杭州“征求意见稿”中对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和虐待老人的养老机构最高可罚款3万元的相关规定引人注目,而这些质疑声主要集中在“不能轻易搞道德立法”;如此立法也不利于形成和谐的家庭关系;相关立法在现实中难有强制性;法律难以根治“啃老”等等各种民生话题上面。

  据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和赶集网日前联合发布的《90后毕业生饭碗报告》显示,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平均起薪每月2443元。其中北京地区平均起薪仅为3019元,同时三成以上应届毕业生仍在“啃老”。援引道琼斯报道称,中国就业市场由于毕业大学生的涌入而供过于求的状况。很多毕业生加入到“啃老一簇”中来,无疑是给刚毕业的大学生贴上了“啃老”、“月光”、“底薪低”的舆论标签。

 

  上周,红麦舆情发起题为“立法禁啃老 尴尬了谁”的问卷调查,共有1056名受访者参与本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43.36%的受访者认为用法律禁啃老不过是治标,通过教育不啃老,才是治本之策。网友“@纯净_13705”说:“独立是件美好的事情,虽然钱不多,但是充实,自己可以养活自己,实在想不通总是依靠别人的人,怎么好意思一直索取别人的劳动果实那呢?”

  23.91%的受访者则认为,良好初衷值得肯定,但“啃老”现象复杂,法律还不能通用。网友“@cynthia2925114491”说:“简直莫名其妙,跟立法规定必须探望父母一个性质。什么是啃老?怎样的行为可以被定义为恶意啃老?我们立法什么时候成了某些人哗众取宠的工具了,这些本来该是教育部门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立法部门越俎代庖!”还有8.54% 的网友认为“想一点都不‘啃老’很难,法律约束也没用”,其他观点占比7.69%。

  对于立法“禁啃老”,不少网友认为,出台规定,只是在政策上对那种专职啃老不愿自食其力的人一种威慑。如果年轻人确实因为不可抗因素导致失业,且暂时无法找到工作的,一般老人也都会主动帮助的,子女现在有困难父母不帮助,你敢保证自己老了以后子女会孝顺吗?

  在网友“@板牙菇凉”看来,这个只是地方法规有多大作用,并不乐观!“用法律来约制家庭关系,更显人性的冷漠!生活水平必须高于赡养人,我觉得这真的有点太绝对了!”

  《京华时报》发表评论认为,这部法规在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作出了多项规定,却偏偏防啃老这条招来不少质疑。在一些人看来,用法律禁令约束家庭道德问题属于越界。即便“生米做成熟饭”,也会像之前“常回家看看”立法那样倡导意味大于法律权威。

  同时,我们应考虑的是,何为“啃老”和养老?诚然,该项法规的初衷是好的,法律必须反映人们的交涉性合意,而不是影响法律的庄严。比如,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余全成认为,啃老现象产生中西方差异的原因是,西方国家的子女大多是独立生活,但中国社会不是,产生这一区别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传统思想观念不同。在专家看来,法律的要求是具有可执行性和准确性,若是没有出台更加明细的方式,在执行方面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在可操作的前提下才能够提高法律的权威性。

  红麦舆情分析师认为,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一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往往是公众关注的焦点,网络上必然会出现大量的舆情。然而并不是所有公共政策都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在现实中有些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会多会少地偏离公共利益这一目标,如果设定的“啃老”的法律无法裁量或者难以实施,就会直接激发网民的热议,形成网络舆情。

  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关系到地方的未来发展,对地方群众的影响较大,因地方群众关心法律是否能够成为老年人的最后屏障。因此,政府基于老龄化社会现状,无论多好的出发点,都有先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不妨事先可以了解政策执行效果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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